关于在全校范围内持续推进微信群、QQ群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

关于在全校范围内持续推进微信群、QQ群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

 

各部门、二级学院:

 根据学校现有微信群(含企业微信)、QQ群过多,造成教职员工工作负担重的实际,为进一步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,依据《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“转作风 提质效 促发展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》的通知要求,现持续开展微信群(含企业微信)、QQ群清理整治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一、同一工作不得重复建群、多头建群,对于功能重复的群,需进行合理整合,不同平台相似功能的群也需整合,一般一个单位只保留1—2个官方群,建议使用企业微信群;

 二、对于已完成阶段性工作以及长期未使用或使用频率过低的“僵尸群”,应及时注销或解散;

 三、群成员发言须有实质性内容,只发布与工作有关的信息,不得发布涉密信息。群主或群管理员应履行群组管理责任。

 四、学校微信群(含企业微信)、QQ群管理实行两级备案制。各单位官方微信群(含企业微信)、QQ群的校内备案机构为党政办公室;各单位内部因工作建立的其他教工微信群(含企业微信)、QQ群和学生微信群(含企业微信)、QQ群备案机构为各单位;跨单位建立的微信群(含企业微信)、QQ群由群管理员负责在所在单位备案。

 请各部门、二级学院即日起对微信群(含企业微信)、QQ群开展清理整治工作。请于3月8日内将《各单位微信群(含企业微信)、QQ群信息汇总表》(见附件)报送至办公室王老师处。

 

 附件:各单位微信群(含企业微信)、QQ群信息汇总表

 

 

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3年3月2日